這樣聳動嗜血的訊息轟炸之下,大眾不免恐慌,而某些恐慌會讓社會更糟,我想分享我的一些觀察與提醒。
一、小心標籤化
每每發生這種震驚社會的殺人案件,大眾總是要問:「為什麼要做這種事?」然後發狂蒐集行為人的各種標籤。要大家小心「他們」?看到網路有人會罵:台男不意外、台女活該、運動的人就是火爆、行為人參加什麼活動或團體...看到這我也是醉了。
標籤,是給自己一份安心的解釋,知道那些人是我要防範的?想安心立意尚可,然標籤不可亂貼。貼標籤真的只會讓彼此怕錯人,被誤會。
有更多男生被拒絕時是摸摸鼻子走人,有更多女生拒絕別人時不會被殺,很多運動的人並不行使暴力(就連摔角選手也極少在比賽外摔角)。
人類面對在未知的恐懼時,對於解釋總是「寧爛勿缺」。我明白找殺人犯有什麼標籤,需要尋找到一些可預測解釋恐怖情人的方式,好讓自己可以有點控制感和安心,
從行為人身上尋找背景資料的標籤是最廉價迅速的方法。然而這種標籤並不是很科學的方式,反而造成了標籤者之間的誤解和仇恨。只因為行為人有「打電動」、「運動教練」等標籤,就貼標籤愛打電動愛運動的人會殺人,要防範他們,真的太武斷。你怎麼知道是打電動或運動習慣造成的?你去看看其他有更多打電動和運動的人不是恐怖情人,迷思就破了。
那麼真要找到關係暴力的原因,要用科學一點的方式,去比較行為人與一般人的身心有何極大的差異,或者是訪談行為人,深入了解他們的起心動念。
二、「模仿效應」不盡然能解釋暴力行為,潛藏的認知更重要
說真的我不是多贊成「模仿效應」這種說法,這詞假定了人看了什麼就學起來,好像都不經「思考」。事實上,從觀察到採取行為之間,還涉及了「認知」,看到有人自殺就想自殺,看到有人殺人就想殺人。這多半是內在「已經」有自傷傷人的因子,再看到媒體渲染時會「喚醒」這因子。(我好想死,看到有人因為跟我一樣的痛苦已經去死了,我好像也可以走了)。
當年捷運隨機殺人案,媒體鋪天蓋地報導,你被這麼多消息轟炸,你就會想去街上殺人嗎?通常不會,當時有人「模仿」,事後的訪談往往都提到「他可以理解殺人犯的心情」之類。看到了嗎?模仿者是本身就有這毀滅因子,才可認同對方,產生行為。你看到名人自殺,為什麼就不會想死?就是因為你的認知裡,沒有自殺的因子。
同理,華山案這個被拒殺人這檔子事,不盡然是模仿效應,何況截至目前的新聞裡,兇嫌也沒說過是模仿。
既然這些自殺殺人的因子,在犯案前就長存於行為人的心了?前面這些年以來他是否有機會求助呢?這個社會對每個人是否有足夠的關懷呢? 這是我們社會要共同留意的地方,也是性別平等、感情教育可以多著墨的地方。
我比較不說模仿效應,實在是不希望讓大眾認為「大家看到殺人案件會更想殺人」,似乎大家「不會」思考判斷,這種認知更恐怖。說真的,看一堆名偵探柯南殺人案,真的會想殺人嗎?
三、請對台灣社會保有一點點信心
你是否有台灣殺人案越來越多?分手殺人、隨機殺人、搶奪殺人、家暴致死這些案件很容易冒出在你腦海中,你產生了「這社會怎麼了」的感嘆呢?
但殺人真得越來越多嗎?治安越來越差嗎? 這一樣需要科學一點的證據來檢驗。所以,請服用這篇:
從以上的文章顯示,重傷、暴力案件變少了。那麼,為何我們會產生現在社會「越來越亂」的感覺呢?
答案可能是:渲染。
其實從全台灣來統計,每週都可能有分手暴力、家暴、殺人事件的發生不騙你,你去問警政、法律、社工、家暴防治中心人員),只是大部分你不知道有發生,就算案件變少了你還是不知道。而媒體找到一件分屍聳動案大肆報導時,民眾就有會有倍增的錯覺,然後過幾天再找幾件重傷案件,讀者會產生又來了都是這樣的錯覺。每當你想到治安如何時,你容易搜尋到記憶中印象深刻的案件(渲染就是再加深記憶),活得越久記得的案子越多,就會產生治安越來越敗壞的感覺。這在心理學上叫做「可用性法則」(availability heuristic),意即印象深刻或容易聯想到的事情,就覺得那些事情經常發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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